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自由式輪滑花樁規則修訂

其中更改最大的是表演時間上的限制,裁判示意運動員準備後,運動員身體必須靜止下來,然後裁判員開始播放音樂。同時,計時開始後15秒內必須進樁。

其他更改詳細內容請見以下文字。以下文字是修訂後的賽例,紅字為重要更改

1. 一般性規定與要求

1.1 競賽專案

自由式輪滑競賽包括花式繞樁、雙人花式繞樁、速度過樁、花式對 抗(Battle)、花式刹停(Slide)。

1.2 參賽組別

1.2.1 運動員參賽必須持有效證件,具體要求按當次比賽規程執行。
1.2.2 一般情況下,單人專案分設男子組、女子組。
1.2.3 一般情況下,可按年齡設少年組(8~12 周歲)、青年組(12~16 周歲)及成年組(16 周歲以上)。
1.2.4 目前對雙人花式繞樁、花式刹停和花式對抗暫不設年齡組別。

1.3 比賽場地及樁位佈置

1.3.1 比賽場地面積為 45m×20m。在該範圍內,地面需平坦、不滑、不粘。
1.3.2 比賽區域中需設置四排樁的定位點,每排樁點之間相距 2m。
1.3.3 從距裁判席最近的樁排開始,四排樁點中樁與樁之間的距離依 次為 50cm、80cm、 120cm、80cm。
1.3.4 其中 120cm 的樁點為 14 個,其餘各樁點均為 20 個。
1.3.5 四排樁點的中心線位於同一條線上。
1.3.6 樁位點為圓形,直徑為 7.5cm,其圓心為直徑 0.7cm 的圓點。
1.3.7 場地佈置示意圖


1.3.8 各競賽項目的具體場地佈置參見各項目中的

1.4 安全防護設施

在場地中存在安全隱患的位置,放置安全防護設施。

1.5 訓練區域

如果條件允許,在比賽場地周圍設置運動員訓練區,場地大小、地面情況均與競賽區域相當。

1.6 滾軸溜冰鞋

1.6.1 允許穿著雙排輪滑鞋參加比賽。
1.6.2 輪架必須與鞋靴牢固的固定,輪軸不能突出到輪子以外。
1.6.3 禁止穿著裝有制動裝置的輪滑鞋。
1.6.4 輪徑最大不得大於 110mm。

1.7 競賽用樁

1.7.1 競賽用樁的尺寸,頂外徑:2.5cm,底外徑:7.4cm,高:7.2cm
1.7.2 競賽用樁的材料,上部為熱塑性橡膠(TPR:Thermoplastic Rubber, 或 TPE: Thermoplastic Elastomer),下部為工程塑(PP:Polypropylene)。

1.8 參賽號碼

運動員要在身上顯眼位置處固定號碼布,號碼清晰可見,號碼布不得有任何塗改。

1.9 設備、器材和後勤保障

1.9.1 至少 2 支麥克(最好為無線麥克)及必要的音響(音量能清晰的覆蓋全場)。
1.9.2 裝備齊全的急救中心。
1.9.3 供裁判員使用的備有桌椅的獨立場所。
1.9.4 運動員等所需的場所。
1.9.5 新聞媒體、電臺、電視臺人員所需場所及相應物品。
1.9.6 與公眾分開的專用通道。
1.9.7 供夜間比賽使用的足夠的照明設備。
1.9.8 安全保障設施。
1.9.9 電腦和印表機。
1.9.10 電子計時設施或碼錶。
1.9.11 佈置場地所需的皮尺、記號筆(粉筆)、帶色粘膠帶等。
1.9.12 其他各類裁判用品

1.10 反興奮劑 

嚴格遵守《反興奮劑條例》及相應國際組織反興奮劑有關規定。


2. 花式繞樁

運動員在規定時間內,在自選音樂的配合下完成預先編排好的動作, 裁判則根據運動員在場上的實際表現評判出相應的成績。

2.1 花式繞樁場地佈置

2.1.1 需要放置三排樁,從距裁判席最近的樁開始樁距依次為 50cm、 80cm、120cm。
2.1.2 3 排樁的數量依次為 20 個、20 個、14 個。
2.1.3 裁判席應位於距 50cm 樁位中心線前方至少 6m,之間不得有任何障礙物。
2.1.4 裁判席周圍需有明顯可與觀眾隔離的設施。
2.1.5 候分區位於賽場上不影響運動員比賽的區域。
2.1.6 花式繞樁賽場佈置示意圖

2.2 花式繞樁的比賽方法

2.2.1 運動員在花式繞樁比賽一般只進行決賽。主辦方也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預賽和決賽。
2.2.2 裁判員示意運動員準備後,運動員開始擺造型並身體靜止,裁判員在運動員完全靜止後開始播放音樂。

2.2.3 裁判員將從運動員開始做動作或滑行時計時,運動員示意結束或音樂結束時停止計時。
2.2.4 裁判不會在運動員表演超時後發出提醒。
2.2.5 每一個運動員的表演結束後,下一個上場的運動員可上場熱身,同時裁判對上一個運動員進行評分。
2.2.6 每一個運動員的表演結束後,可由教練員(或領隊)陪同,在候分區等待裁判示分。
2.2.7 大型賽事中,運動員的表演順序為其世界排名或國內排名的逆序,如果運動員無相應的排名,則以抽籤順序在有排名的運動員之前表演。普通比賽,可由主辦方決定運動員的表演順序。

2.3 花式繞樁的比賽時間

2.3.1 花式繞樁的總表演時間為:2 分鐘±5 秒
2.3.2 運動員表演開始後 15 秒鐘內必須進樁。
      2.3.2.1 計時時間允許有 0.5 秒誤差。
2.3.3 若運動員表演超時,裁判不再對運動員超時後的表演動作進行評判。

2.4 花式繞樁的表演服裝

2.4.1 所有運動員必須穿表演服裝上場表演。
2.4.2 所有運動員的表演服裝應符合音樂及表演內容的需要,但不得令運動員、裁判員和觀眾感到不適。
2.4.3 選手不允許以表演道具輔助表演。

2.5 花式繞樁的評分內容

花式繞樁的評分分為兩個方面,運動員在表演結束之後,裁判將針對運動員的技術表現及藝術表現分別評分。其中藝術表現主要是建立在技術基礎之上的。
2.5.1 技術表現
技術表現應考慮下列各點:
   2.5.1.1 難度動作的多樣性:運動員在比賽中應盡可能多的表現出各種各樣的難度動作, 包括蹲、跳、轉、直線及其他難度動作。
  2.5.1.2 速度:運動員在比賽中完成套路的速度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與運動員的整體動作風格與個人風格相適應的,並與音樂有著很好的融合。在體現出技術難度的同時也要體現出其優美性。

2.5.2 藝術表現
藝術表現應考慮下列各點:
   2.5.2.1 形體姿態表達: 運動員在完成各項動作時的形體表達應該是 輕鬆、優美而流暢。
   2.5.2.2 音樂表達: 運動員的音樂選擇是否符合其動作風格,動作是 否能完好地表達出音樂的節奏、旋律、情緒及速度感,並與音樂很好地融合。
   2.5.2.3 動作編排:
運動員的整套動作編排在出入、難度動作的分佈、非繞樁動作的設 計、身體在樁上空間的變化多樣性,等等,運動員在表演中應體現出 輕鬆、有信心,避免 身體僵硬,並保持動作的流暢。
   2.5.2.4 表演的完整性:
從音樂響起到表演結束,運動員的所有表現都是完整表演的組成因素,除了肢體在整個表演中的表現外,還包括運動員的服裝,運動員在不同樁排之間過渡時的表現。

2.6 花式繞樁的評分等級

2.6.1 評分採用100分制,其中技術占60分,藝術占40分,可使用到小數點後1位。

2.7花式繞樁等級

2.8 花式繞樁的標準起評動作要求

2.8.1 標準起評動作
   2.8.1.1 標準起評動作,是裁判用於衡量運動員對一個難度動作掌握程度的標準,也是裁判對運動員在現場表演的技術起評的參考。
   2.8.1.2 下列各類動作中所要求的完成樁數或圈數要求,均指 D 級以上動作。


2.8.2 蹲坐類

2.8.2.1 蹲坐類動作是指身體在做繞樁動作時始終保持蹲坐狀態。
2.8.2.2 此類動作要求臀部不得高於膝蓋,浮腳需伸直,身體保持正直,且在預備蹲坐時也必須是繞樁的滑行。
2.8.2.3 蹲坐類動作連續過四個樁為完成一個標準起評動作。
2.8.2.4 運動員在完成標準起評動作的過程中,允許進行蹲坐類動作 變換,變換過程中身體保持蹲坐高度,蹲坐動作不得中斷。

2.8.3 跳躍類

2.8.3.1 跳躍類動作是指在樁上雙腳同時離開地面的繞樁動作。
2.8.3.2 跳躍類動作連續過四個樁為完成一個標準起評動作。
2.8.3.3 運動員在完成標準起評動作的過程中,允許進行支撐腳或跳 躍方向的變換,如跳躍支撐腳從左腳變為右腳等,跳躍動作不得中 斷。

2.8.4 旋轉類

2.8.4.1 旋轉類動作是指在樁間進行雙腳(雙輪)或單腳(單輪)同心圓 旋轉或非同心圓旋轉繞樁的動作。
2.8.4.2 旋轉類動作連續轉三圈(繞同一個樁或連續繞樁均可)為完成一個標準起評動作。
2.8.4.3 連續繞樁旋轉的動作軌跡必須進入樁線範圍。
2.8.4.4 運動員在完成標準起評動作的過程中不得進行旋轉方式的變換。

2.8.5 直線類

2.8.5.1 直線類動作是指其運動方向基本順著樁排軸心直線前進的動作。
2.8.5.2 直線類動作連續過四個樁為完成一個標準起評動作。
2.8.5.3 運動軌跡必須進入樁線範圍。

2.8.6 其他類

2.8.6.1 其他類動作是指在樁上完成的非上述四類的其他動作。
2.8.6.2 部分動作連續過四個樁為完成一個標準起評動作。

2.9 花式繞樁的判罰

花式繞樁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三排樁都繞一遍,且每個樁至少繞一次。
2.9.1 時間扣分
         2.9.1.1 運動員在表演開始後 15 秒內若未進樁,扣 5 分。
         2.9.1.2 表演超時(即<115 秒,或>125 秒),扣 5 分。
2.9.2 罰樁扣分
         2.9.2.1 每個被碰倒的樁、漏繞的樁或被碰離開樁位的樁均視為一個 罰樁,每個罰樁扣 0.5 分。
         2.9.2.2 一個樁如果被碰移但未離開樁位,此時要檢查該樁的樁邊是否超過樁位中心點。 如果能看到樁位中心點,該樁視為罰樁,扣 0.5 分。
         2.9.2.3 一個樁如果被碰移離開樁位後,又自行回到樁位上,並且樁位上看不到中心點, 該樁稱為運氣樁,不計罰分。
         2.9.2.4 一個樁如果是被運動員碰倒的樁所碰倒,該樁也視為罰樁,扣 0.5 分。
         2.9.2.5 若運動員表演超時,則超時前未繞過的樁,均按罰樁計。
   2.9.3 失誤扣分
          2.9.3.1 運動員在表演中出現失去平衡或摔倒等失誤,會有相應的扣 分。
          2.9.3.2 失去平衡的失誤,由評分裁判根據其嚴重程度,扣除運動員 0.5 或 1.5 分值。
          2.9.3.3 摔倒失誤,由罰分裁判根據其嚴重程度,扣除運動員 2.5 或 3.5 分值。
   2.9.4 表演中斷
          2.9.4.1 運動員的表演中斷,經裁判判定為客觀原因引起的,不會被扣分。
          2.9.4.2 運動員的表演中斷,經裁判判定為運動員個人原因引起的,將會扣除 5 分。
   2.9.5 服裝扣分
          2.9.5.1 違反表演服裝要求,將會扣除 5 分。
   2.9.6 其他扣分
          2.9.6.1 樁外表演時間過多,將依實際情況扣分。
          2.9.6.2 不同樁排之間的過渡時若有與表演不符的內容,將依實際情況扣分。
2.9.7 罰分明細表 罰分明細表中列出了不同罰分內容及罰分值。
   2.9.7.1 評分裁判罰分內容



失誤類型 扣分值 說明
失去平衡 0.5 由失去平衡引起的身體明顯晃動等失誤,滑行軌跡輕微變化。
嚴重失去平衡 1.5 明顯失去平衡並往邊上移出一步以上,滑行軌跡明顯變化。


2.9.7.2 罰分裁判罰分內容
失誤類型 扣分值 說明
摔倒 2.5 表演結束前在任何位置由任何原因引起的身體部位觸地或摔倒。
嚴重摔倒 3.5 表演結束前在任何位置發生的嚴重摔倒(坐倒)現象。
表演超時或時間不足 5 表演所用時間不在規定範圍之內,單人(2 分鐘±5秒),雙人(3 分鐘±10 秒)。
進樁時間過晚 5 表演開始後 15 秒內未進樁
人為表演中斷 5 表演中斷,並經裁判判定為該中斷是由運動員主觀因素引起的
踢樁、漏樁 0.5 所有在表演中未繞過的樁以及符合扣分的踢樁、倒樁。
表演服裝不合適 5 違反表演服裝要求



2.10 花式繞樁的樁童

2.10.1 樁童的工作是在每位運動員表演之前將所有踢碰的樁和樁線復位。
2.10.2 樁童在工作中不得穿輪滑鞋。
2.10.3 運動員在表演過程中如果踢碰了樁,樁童不得立刻去將樁復位。
2.10.4 樁童必須在每位運動員表演結束,並得到罰分裁判的示意後才可去將樁復位。

2.11 花式繞樁的排名

2.11.1 花式繞樁排名以裁判評判席位制,也即各運動員在每位裁判的評分表中的排名為基礎綜合計算出運動員的最後排名
2.11.2 每位裁判員給每位運動員的評分,都以相應席位的方式進行排名計算。
2.11.3 如果有兩位或更多位元運動員經過上述步驟計算排名相同, 則依據席位得勝分,即裁判對運動員的分別投票數判斷其排名。
2.11.4 如果有兩位或更多位元運動員經過上述步驟計算排名仍然相同,則依據各位運動員的評分總分判斷其排名。
2.11.5 如果有兩位或更多位元運動員經過上述步驟計算排名仍然相同,則他們的最後排名相同。

3. 雙人花式繞樁

兩位運動員在規定時間內,伴隨著音樂相互配合完成預先編排好的動作,裁判則根據運動員在場上的實際表現評判出相應的成績。

3.1 雙人花式繞樁場地佈置

3.1.1 雙人花式繞樁的場地佈置各項要求同花式繞樁

3.2 雙人花式繞樁的比賽方法

3.2.1 除上場順序外,雙人花式繞樁的比賽方法參見花式繞樁的比賽方法。
3.2.2 大型賽事中,雙人運動員的表演順序,將會參考該雙人組合的個人世界排名,並以排名的逆序做為上場表演順序。如果雙人組合中的兩人都無相應的排名,則以抽籤順序在有排名的雙人組合之前表 演。

3.3 雙人花式繞樁的比賽時間

3.3.1 雙人花式繞樁的表演時間為:180 秒±10 秒
3.3.2 計時時間允許有 0.5 秒誤差

3.4 雙人花式繞樁的評分內容


 雙人花式繞樁的評分除了技術表現與藝術表現之外,還將考評運動員的協調同步表現。
3.4.1 技術表現
參見花式繞樁的技術表現說明。
3.4.2 藝術表現一(肢體、音樂、編排部分)
參見花式繞樁的藝術表現說明。
3.4.3 藝術表現二(協調同步部分)
      3.4.3.1 表演中的兩位運動員動作必須協調一致,身材比例協調。
      3.4.3.2 兩人不需要總是表演相同的動作,不需要總是在一起,但必須給人協調一致的 感覺。


3.5 雙人花式繞樁的評分等級

3.5.1 雙人花式繞樁採用 120 分制,其中技術占 60 分,藝術(肢體、 音樂、編排)部分占 40 分,藝術協調同步占 20 分。
3.5.2 技術評分是以雙人表演中技術水準較低的運動員的技術起評 為准。
3.5.3 根據技術起評確認雙人表演的藝術(肢體、音樂、編排部分)起評,方法同單人花式繞樁。
3.5.4 協調同步評分等級表
協調同步等級 評分範圍 等級說明
15~20 肢體展現、動作幅度、滑行軌跡等 90%時間上能保持協同。
10~15 肢體展現、動作幅度大部分時間上能保持協同。
5~10 近一半的表演時間保持肢體、動作的一致性。
0~5 勉強保持動作相似


3.6 雙人花式繞樁的動作等級

參見花式繞樁的動作等級

3.7 雙人花式繞樁的判罰

3.7.1 除表演時間外,參見花式繞樁的判罰。
3.7.2 雙人花式繞樁的超時扣分
3.7.2.1 雙人花式繞樁的表演時間:180 秒±10 秒。手動計時,允許 0.5 秒的誤差。
3.7.2.2 表演超時,(即<170 秒,或>190 秒),扣 5 分。
3.7.2.3 當運動員表演超時,裁判不再對運動員超時後的表演動作進行評判。
3.7.2.4 當運動員表演超時後,所有在表演中未繞過的樁均按踢、漏樁標準判罰。

3.8 雙人花式繞樁的樁童

參見花式繞樁的樁童。

3.9 雙人花式繞樁的排名

參見花式繞樁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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